2013—2014学年度深圳校园意外上号保险理赔指引.doc
理赔指引
发生一般事故的可不用报案,发生重大保险事故的二日内报案 全国统一24小时免费报案电话:(0755)95518 传真报案:(0755)25258005 将准备好的理赔资料通过快递(邮政EMS、顺丰)寄到人保财险学幼险服务小组 支付保险金 保险事故赔款直接划付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账户 理赔人员进行审核,按其提供资料做出理赔计算书,确定赔付金额 准备资料 按人保财险深圳分公司 要求准备提交相关资料 (理赔指引可在深圳市教育局网站上下载) 报案 审核 申请理赔
意外伤害医疗
索赔申请书(见附件三)
完整的病历本原件或复印件, 门诊用药清单
医疗发票原件
所有检查报告单(不需提供胶片)
住院的需提供出院证明、住院费用清单
学生身份证明材料、关系证明材料复印件
收款人身份证复印件及银行卡复印件
意外伤害残疾
索赔申请书(见附件三)
完整的病历本原件或复印件, 门诊用药清单
医疗发票原件
所有检查报告单(不需提供胶片)
住院的需提供出院证明、住院费用清单
司法机构或三甲以上医院出具的《伤残鉴定书》原件
学生身份证明材料、关系证明材料复印件
收款人身份证复印件及银行卡复印件
意外伤害身故
索赔申请书(见附件三)
完整的病历本原件或复印件, 门诊用药清单
医疗发票原件
所有检查报告单(不需提供胶片)
住院的需提供出院证明、住院费用清单
死亡证明、火化证明原件
户籍注销证明原件
事故证明原件(如交通事故证明等)
保险金分配公证书
学生身份证明材料、关系证明材料复印件
收款人身份证复印件及银行卡复印件
该类事故理赔需监护人到我公司进行面签
1、索赔申请书(签章处需监护人签字、填写时间)(见附件三)
2、关系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户口本、出生证明等
3、身份证复印件(二代需正反复印)、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如校方垫付的
医疗费由校方收款的请提供收款委托书及收款人的身份证明和工作证
明),(收款委托书详见附件四)
4、治疗要求为二级(县级)及以上医院。并请留意单据上伤者名字是否有
误,发票有无盖医院收费章,是否缺少用药清单,若存在以上问题,请
到治疗医院更改与补盖章。有刷医保卡的,只赔付个人缴费部分
5、伤残鉴定标准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
保险金给付比例表》或《意外伤害事故烧伤保险金给付比例表》
6、理赔情况,待参保系统完善后可查询索赔进度及赔付金额等相关信息。
7、校内发生事故,学校应在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内确认盖章。
1、校内案件资料可由校方统一快递提交。
2、校外案件由被保险人快递提交。
3、被保险人可到保险公司学幼险理赔服务小组提交资料。
4、对于重大事故,保险公司跟踪处理。
材料递交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沙盐路南沙头角保税区保发大厦24楼
收 件 人:理赔服务小组黄先生
邮 编:518081
1、被保险人所支出的必要合理的、符合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
报销的医疗费用。
2、保险期间届满被保险人治疗仍未结束的,保险人所负给付保险金的期限,
自保险期间届满次日起计算,门诊治疗者以15日为限;住院治疗者至
出院之日止,以90日为限。
3、保险人所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以保险金额为限,对被保险人一次或者累
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其保险金额时,保险人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
止。
4、被保险人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两年内不提出申请保险金给付,即视为自动
放弃权益。
1、身故保险金身故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之日起180日内因
该意外伤害身故的,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2、残疾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因该意外伤害造成残疾的,保险人按保单约定给付残疾保险金。
3、烧伤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烧伤的,保险人按保单约定
给付烧伤保险金。
4、医疗救治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
港澳台地区)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者保险人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
构进行医疗救治的,保险人依照保单约定赔偿医疗费用。
每人死亡、伤残赔偿金额累计最高10万元,每人医疗费用累计最高金额1万元。
壹年。自每年9月1日0:00时起,至次年8月31日24:00时止。
1、原因除外
(1)投保人的故意行为;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除外;
(3)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
(4)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药物过敏;
(5)被保险人接受包括美容、整容、整形手术在内的任何医疗行为而造成
的意外;
(6)被保险人未遵医嘱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7)被保险人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
(8)疾病,包括但不限于高原反应、中暑、猝死;
(9)非因意外伤害导致的细菌或病毒感染;
(10)任何生物、化学、原子能武器,原子能或核能装置所造成的爆炸、灼
伤、污染或辐射;
(11)恐怖袭击。
2、期间除外
(1)战争、军事行动、武装叛乱或暴乱期间;
(2)被保险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期间或被依法拘留、服刑、在逃期间;
(3)被保险人存在精神和行为障碍(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疾病和有关
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为准)期间;
(4)被保险人酒后驾车、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
通工具期间;
(5)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热气球运动、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
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的活动期间,但被
保险人作为专业运动员从事其专业运动期间除外;
(6)被保险人驾驶或搭乘非商业航班期间;
(7)被保险人患有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病毒期间。
具体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学生、幼儿意外伤害保险条款(2009版)》为准。
险种:学生幼儿意外伤害保险
以下栏目请申请人填写:
学生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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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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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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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所在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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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和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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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时间 |
年 月 日 时 |
事故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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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经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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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意外事故需由学校盖章确认) | ||||||||||
估计损失金额 |
¥ | |||||||||||
申请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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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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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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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身份 |
□ 学生本人 □法定监护人(与被保险人的关系:□父亲、□母亲、□其他) | |||||||||||
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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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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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险人或出险人是否在其他保险公司投保 □ 是 其它保险公司( ) □ 否 被保险人是否获得其它任何第三方赔偿 □ 是 □ 否 | ||||||||||||
以下内容需被保险人(法定监护人)的签字或签章:
申请人声明: 1. 本人在保险金给付申请书上填写的内容和向你公司提交的索赔材料真实、可靠,没有任何虚假和隐瞒。本人如对事故发生及经过有故意隐瞒行为,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 2. 本人同意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向医疗机构及有关单位和个人调阅、摘抄、复印与此次索赔申请相关的事故证明资料、医疗资料等。 3. 收款账户: 户名 开户银行 收款人电话 银行账号 被保险人(法定监护人)签章: 年 月 日 |
受理人员: 受理时间: 年 月 日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索赔所需资料
险种:学生幼儿意外伤害保险
索赔项目 |
所需理赔资料 |
必备资料 |
1. 保险金给付申请书(签章处需监护人签字、填写时间) 2. 学生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3. 申请人与学生的亲属关系证明,如户口本、出生证明等(申请人为学生本人的可不提供) 4. 收款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如校方垫付的医疗费由校方收款的请提供收款委托书及收款人的身份证明和工作证明) 5. 其他证明材料(如交通事故、火灾等) |
医疗费用补偿 |
1. 完整的病历本原件或复印件,门诊用药清单 2. 医疗发票原件 3. 所有检查报告单(不需提供胶片) 4. 住院案件另需提供出院证明/小结、住院费用清单 注:治疗要求为二级(县级)及以上医院。并请留意单据上伤者名字是否有误,发票有无盖医院收费章,是否缺少用药清单,若存在以上问题,请到治疗医院更改与补盖章。有刷医保卡的,只赔付个人缴费部分 |
伤残赔偿金给付 |
1. 司法机构或三甲以上医院出具的《伤残鉴定书》原件 2. 完整的病历本,出院证明等医疗文件 注:伤残鉴定标准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或《意外伤害事故烧伤保险金给付比例表》 |
身故保险金给付 |
1. 死亡证明、火化证明原件 2. 户籍注销证明原件 3. 事故证明原件(如交通事故证明等) 4. 保险金分配公证书 |
材料递交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沙盐路南沙头角保税区保发大厦24楼人保财险盐田支公司(附近公交站台:盐田汽车站)
收 件 人:理赔服务小组黄先生 邮编:518081
备注:
1、全国客户服务专线免费电话:0755-95518(24小时接受报案)
2、理赔服务小组传真电话:0755-25258005(24小时自动接受)
3、理赔服务小组人工电话:0755-25251027 25251956 25251012 25251013
(注:人工电话接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或14:00-17:30 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