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景龙小学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招选公告

2024-11-04   景龙小学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文件精神为规范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管理,提升研学实践教育活动质量,根据《深圳市教育局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全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管理的通知》要求,我校就2024年秋季学期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进行公开招选。现对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研学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学生爱党爱国爱人民,增强学生国家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引导学生养成良好政治素质、道德品质、法治意识、行为习惯、劳动意识,形成积极健康的良好心理品质,促进学生核心素养提升和全面发展。

二、研学主题

根据相关文件指引,要有针对性地安排红色革命传统教育、国情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国防与科技教育、劳动教育、自然生态教育等方面的教育主题,帮助学生通过研学实践,广泛接触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第三方机构可以根据学生数量以及实际需求,在充分考虑时间、地点等因素基础上,自主优化设计研学实践路线。研学教育活动方案的设计需要将相关教育教学课程融入其中,确保学生在活动中能够获得有意义的学习体验,促进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的全面发展。

三、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对象及时间

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对象:我校一至六年级在校学生(约1374人)。

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时间:2024年11月15日(暂定),届时将结合市教育主管部门关于研学实践的要求,根据天气、第三方机构以及学校整体工作安排等综合考虑确定研学具体时间。

四、研学课程及线路要求

要充分利用好研学实践教育资源,不得组织前往缺乏教育意义、单纯游玩的机动游乐场、存在安全隐患等场所开展研学实践教育活动。

参加竞选的机构或基地/营地设计研学实践活动线路和课程时,应优先选择党委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劳动教育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同时需在学校意向范围内。学校意向线路及设计要求如下:

五、第三方机构或基地营地资质

及服务要求

(一)资质

1.参选单位应为取得旅行业务经营许可的旅行社或者具备承接研学实践活动能力的基地、营地。

2.参选单位需应当具备组织过学生研学实践活动的成功经验,具有独立研发研学课程的团队和原创成体系的研学课程。

3.参选单位应当有固定经营场所,近三年内在组织研学实践活动中无不良记录、无安全事故、无质量投诉记录、无不良诚信记录、无发生重大经济纠纷。

4.参选单位中选后必须独立完成中选任务,不能转包。非独立法人单位参加需提供相应独立法人出具的授权书,明确出现的法律责任全部由授权人承担。

5.挂靠机构、联合体谢绝参与。近三年内参与过本校研学实践活动,且满意率低于80%的单位谢绝参加。

(二)服务要求

保险:参选单位中选后应为参加研学实践活动的师生提前购买意外险等相关保险。保险赔付金额应该体现就高不就低原则(以最新的保监会规定的保险赔付最高金额为准)。责任险必须是国家保险示范项目的产品,单次事故赔付限额应不低于1000万元,单人单次赔付限额应不低于60万元;购买意外伤害险单人单次赔付限额应不低于40万元。

交通:租车出行的要选择广东省籍经由交通部门认定的具备合法资质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租车出行要求空调大巴,车况良好,提供车辆年审合格证明等相关材料。司机需5年以上驾驶大型客车经验,最近3个记分周期内无记满12分记录,熟悉研学行程的路况和基地环境,身体健康、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记录和违法犯罪记录。

用餐:研学用餐以质优但不奢侈为原则,餐饮单位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和食品卫生经营许可证,每餐食品必须现场采样和留样。

医疗保障:由持证专业医护人员配齐医用品随团出行。

六、评选概要

(一)竞选文件要求

1.参选单位资质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注册资本实缴金额说明、旅行社责任险保单、法人代表身份证及其从业证件扫描、工作人员从业或资质证件等。

2.研学课程及线路方案设计:每一条线路的行程安排、课程设计、交通及食宿标准、安全保障应急预案、价格等内容。

3.收费项目及标准:参选单位应于竞选文件中明确活动收费总额及费用明细。

4.其他有利于投标机构的合法资料。

投标文件请按以上顺序整理成一份PDF文档,以邮件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1353077013@QQ.com,同时,将以上资料装订成册一式七份(统一采用A4纸),封口处须加盖公司印章,文件不得增删或涂改,否则视为无效自动放弃投标。

(二)资格审核

学校将成立资格审核小组根据收到的参选单位资料进行认真审核,符合公告要求的参选单位可以参加本校研学实践活动竞选。

(三)评选线路及承办单位

1.符合公告要求的参选单位按通知到现场宣讲,陈述内容必须包含价格,并与竞选材料内容一致。

2.评选标准与评分细则不提前向参选单位公布。

3.学校将按要求成立研学实践遴选小组遴选小组校级家委代表6人学校法律顾问参与1人。由遴选小组参选单位和路线进行打分,当场公布排名结果

4.学校成立研学实践教育活动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德育处。学校将根据整体课程安排从遴选小组选定的排名前40%的单位中选择一家作为中标单位,不对未中标原因做任何解释。

5.如果报名参加遴选机构数量超过8家,学校将采用分阶段遴选方式,由遴选小组根据材料遴选出8家参加现场宣讲。服务好、安全保障能力强,能根据学生年龄特点提供原创且教育意义强的研学课程的机构可酌情优先考虑。

6.学校有权对中选线路及课程提出修改建议,中选单位应配合完善。

(四)法律责任

中标机构有下列行为,学校可以追究其责任,中标机构所中标为废标,学校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1.任何投标机构恶意串通,相互陪标的。

2.中标机构不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变更的。

3.中标机构提供的材料存在虚假或夸张成分的。

4.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七、付款方式

中选单位在接到中选通知后在学校规定时间内与校方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旅行社直接向家长收取研学费用,学校不参与收费。

八、时间安排

1.招选公告公示时间:2024年114日-2024年116

2.竞选资料递交时间与方式:递交时间:2024年11617:00前递交,逾期递交的竞标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竞标文件恕不接受。提交方式:请将相关资料发到学校邮箱1353077013@QQ.com。竞选书纸质版,盖好公章,装订好放进文件袋,密封完好,在文件袋封口加盖机构公章,送往景龙小学德育处

递交地点景龙小学德育处(景田东路35号行政2室)

联系人:老师

联系电话:83146193

九、有关说明

此次招标未尽事宜由景龙小学研学实践教育活动领导小组作最终解释。本公告未明确事宜参照有关招标法律法规执行。

 

 

 

 

 

 

返回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7 景龙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