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1-4年级学生上下学接送问题致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 家长:
为了落实《〈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章第38条,按照福田区教育局的文件指示,小学四年级(包括四年级)以下要建立接送制度,要求家长做好上下学的接送,家长确因本人原因不能接送的,可委托他人接送并说明原因;没有家长或委托人接送的,家长要加强教育,确保孩子上下学的安全。
请家长填写以下表格:
接送的家长姓名: 手机号码: |
委托接送人的姓名: 手机号码: |
委托原因: |
不接送学生的原因: |
深圳市福田区景龙小学
2011.9.1
就1-4年级学生上下学接送问题致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 家长:
为了落实《〈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章第38条,按照福田区教育局的文件指示,小学四年级(包括四年级)以下要建立接送制度,要求家长做好上下学的接送,家长确因本人原因不能接送的,可委托他人接送并说明原因;没有家长或委托人接送的,家长要加强教育,确保孩子上下学的安全。
请家长填写以下表格:
接送的家长姓名: 手机号码: |
委托接送人的姓名: 手机号码: |
委托原因: |
不接送学生的原因: |
深圳市福田区景龙小学
2010.5.21